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只是承担追逃追赃案件的协调职责,而且也成了追逃追赃案件的主办机关。我们对内对外的工作力量、权威性得到明显增强,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这也证明了追逃追赃工作成为监察体制改革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一大亮点和成功实践。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只是承担追逃追赃案件的协调职责,而且也成了追逃追赃案件的主办机关。我们对内对外的工作力量、权威性得到明显增强,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这也证明了追逃追赃工作成为监察体制改革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一大亮点和成功实践。